中評社北京5月5日電/據央視新聞客戶端消息,為維護國家安全,緬甸在全國範圍內禁止安裝衛星電視接收器,違者將被處以一年有期徒刑及50萬緬幣(約合320美元)的罰款。
緬甸國家電視台在當天的節目中報道稱,境內非法媒體和境外媒體通過衛星電視傳播虛假信息,破壞國家安全和公共秩序。政府依據《緬甸廣播電視法》宣布,安裝衛星電視接收器(俗稱“衛星鍋”)為非法行為,違者將被處以一年有期徒刑及50萬緬幣罰款。
緬甸目前共有無線電視(通過電視天線)、有線電視(通過機頂盒)和衛星電視(通過衛星電視接收器)三種收看電視節目的方式,其他兩種方式目前不受影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