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7月7日電/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報道,“林廷海身為村黨委書記、冉隆友身為村黨委副書記,2008年10月共同商量並違規決定向該村種糧大戶收取補貼款共計5.2萬元用於村集體開支,屬於亂收費違紀行為……”日前,重慶市豐都縣雙路鎮蓮花洞村村黨支部書記林廷海、村黨委副書記冉隆友因違反群眾紀律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發現並查處這起村幹部違規違紀問題,還要從一張12年前的借條說起。去年4月,豐都縣啟動巡鄉帶村,在巡察組進駐蓮花洞村開展巡察工作期間,陸續有村民前來反映問題,還都是同一個問題。
“我要反映村幹部違規收費,開空頭借條的問題!”
“你看嘛,這張借條還是12年前村委給我們出具的,我們找了村裡好幾次……”
根據大家反映的情況,巡察組初步了解到蓮花洞村黨委書記林廷海、副書記冉隆友2008年違規向20餘名農戶收取補貼資金,之後以村委名義開具借條,至今未償還給農戶。
巡察組實地走訪持有借條的相關農戶、了解相關政策並查閱村級賬務資料。隨著調查核實工作的深入,12年前空頭借條的真相逐漸浮出水面。
原來,2008年4月30日,豐都縣下發通知對全縣單項作物規模種植20畝以上的大戶按照每畝不超過200元的標準予以傾斜補貼,林廷海、冉隆友得知該政策後,二人商議,決定以“按照規定種糧補貼發放後必須向村委繳納2000元‘補貼資金’”的名義向本村種糧大戶每戶收取2000元用於償還村委債務和其他開支使用。
2008年10月,該村種糧補貼資金撥付到位,林廷海、冉隆友通知種糧大戶到銀行領取補貼款,並當場按每戶2000元的標準,向26戶種糧大戶收取共計5.2萬元“補貼資金”。
“當時我們不曉得收的2000元是啥子錢,糊裡糊塗就交了,後來才聽說其他村都沒有收這個錢。”一些種糧大戶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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