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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富源。(中評社 黃文杰攝) |
中評社桃園7月1日電(記者 黃文杰)銘傳大學社會科學院院長、犯罪防治學系所主任黃富源接受中評社訪問表示,美國社會整體而言是一個和善公平的社會,但是無可諱言的種族歧視的問題,的確仍存在於美國社會,美國發生“喬治·佛洛伊德之死”,讓外界看到美國種族歧視的嚴重。
他說,華人文化向來有“天下為公”的觀念,四海之內皆兄弟,但是到了美國卻發現,好像不是這回事,美國白人歧視黑人也會歧視黃種人,更悲哀是黑人也會去欺負黃種人。
黃富源,美國休斯頓州立大學刑事司法博士,曾任中央警察大學犯罪防治學系教授兼教務長、“考試院”“考試委員”、“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長、現任銘傳大學講座教授兼社會科學院院長、銘傳犯罪防治學系所主任。
46歲的非裔美國人喬治·佛洛伊德因涉嫌使用假鈔被捕時,白人警察德里克·蕭文單膝跪在佛洛伊德脖頸處超過8分鐘,導致不能呼吸死亡,喬治·佛洛伊德之死,引爆美國有史以來最大示威衝突,甚至群眾跑去包圍白宮。
黃富源在美國攻讀博士學位,學校就在美國最南方的德州,早年歧視黑人最嚴重的地方,對於美國種族歧視以及警察執法都有研究,他綜合各種外電與媒體報導,認為整件事情來看,白人警察對於非裔美國人嫌犯,確實執法過當。
他分析,自己就讀台灣的警察大學,必須學柔道與摔角,充分了解“勒頸”,對當事人的壓制力量有多大,如操作不熟練,或是使用過度,都會不同程度的傷害到當事人,所以學習柔道的警察,一般教練都會再教學生“救活術”,其原因為:一以必要時可以急救當事人而不致傷人致命,二以讓學生了解到武術運用的危險性,進而克制自己的武力使用。同樣的邏輯,在美國警察行使公權力,也必須遵守嚴格的規則,並衡量使用武力的必要性,
黃富源解釋,一般而言美國警察,將使用武力分為幾個程度:徒手、噴辣椒水、手銬、警棍以及致命性火器,要看警察採取手段有沒有必要,研判是否執法過當,這次白人警察被質疑執法過當除了上述的嚴格考量外,美國學界的確長期以來都質疑所謂的“種族執法偏差”,也就是執法的警察,是否對非裔美國人執法,存在著不公平的種族歧視?
他說,從美國的研究調查資料中,確實發現了一些不合理的現象,其中一件較為有名的調查,是警察對於駕駛執法取締的研究,美國學者強調在執法中,黑人似乎比白種人容易被盤查、攔停和執行其他法律程序。
黃富源說,美國曾經有一份研究報告,以美國95號州際公路為例,1995年到1997年,連續做了兩年,開車駕駛75%是白人,只有23%被攔下來檢查,但是開車駕駛17%是黑人,卻高達70%被攔下檢查,以駕駛來看,白人駕駛比黑人高,實際被攔下來比例很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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