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5月9日電/快遞櫃超時費先別忙著收
來源:北京晚報 作者:殷呈悅
快遞櫃超時收費話題持續發酵。4月底,豐巢宣布普通用戶包裹在櫃內保管12小時後,每12小時收費0.5元,3元封頂,節假日除外。消息一出引發不少用戶質疑。杭州東新園小區認為未經協商就向收件人收取超時保管費,損害了小區業主的利益,決定5月7日起停用。
快遞櫃能不能收費、怎麼收費,到底誰說了算,連日來網友評論“炸鍋”。反對的網友表示,收費吃相難看,且對加班族來講,12小時時限太過苛刻;支持的網友認為,收費只針對超時包裹,有利於提升快遞櫃使用效率。作為末端配送的最後一站,智能快遞櫃風頭正猛,但燒錢指數居高不下,僅憑廣告難以走出虧損泥潭。推出收費制以增強造血能力,也屬正常的市場行為。但在實施超時收費政策前,應該先釐清一個問題:把包裹存入快遞櫃,究竟是不是取件人的自願行為?這是該不該收費、該向誰收費的關鍵所在。
現實情況是,不少快遞員以包裹存進快遞櫃為由,不再送件上門;在包裹進櫃前,收件人甚至得不到一聲告知。《快遞暫行條例》明確規定,快遞企業應將快件投遞到約定的收件地址、收件人或者收件人指定的代收人,予以告知並當面驗收。也就是說,不管是哪家快遞公司,只要用戶付了費用,把快遞送至收件人手裡,都是基本職責。如果快遞員擅作主張將包裹存入快遞櫃,那就違反了上述規定,用戶即使是超時取走快遞,也不該為此擔責。其實,居民自行去快遞櫃領取本該送上門的快遞,已經是支援快遞員工作了,不管免費時限是多長,延時收費規定對這部分消費者來說,無異於變相強制消費。對於主動要求將包裹存入快遞櫃並延期領取的用戶來說,適度收取保管費,則另當別論。
釐清問題的關鍵只是第一步,制定更具體的收費細則、準確鎖定收費對象、仔細界定超時節點,則是接下來的難點。如今,“最後一公里”已成物流公司競相爭奪的領域。豐巢作為行業龍頭,更要重視用戶體驗,提升服務質量,做出行業表率。雖然超時收費留出了緩衝空間,但該不該客戶買單,在什麼情況下買單,需要多方商議,至少目前不能由快遞櫃一方說了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