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典型的例子是,浙江餘姚一名官員,因被老支書背著進村入戶慰問災民,受到免職和黨內警告處分。有人替這名官員抱屈,稱其“背運”,撞上了抗洪救災的“槍口”。殊不知,不管在任何時候、任何場合,官員都不能讓群眾“替自己走路”。要知道,官員自己的事由下級“代勞”,從小處講,折射出了其習慣於高高在上,高人一等,熱衷於讓下級或群眾為自己提供“特殊服務”;從大處講,暴露出了一些官員存在“官本位”思維,信奉“官大一級壓死人”的官場潛規則,這顯然與黨的宗旨和初心背道而馳。
因此,官場反“四風”、去“官氣”,首先應從治理“小幹部模樣”的“官油子”開始。官員要在其位謀其政,做好自己的份內事,不能讓下級“代勞”,甚至越俎代庖。不僅如此,要把群眾的冷暖,也當做自己的份內事,想一想群眾的需求,以群眾的需要為前提,把群眾的利益,作為自己最高的行為準則,只有這樣,才能增強為人民服務的責任感。
特別是,治理“小幹部模樣”的“官油子”,需要堅持正確用人導向,應建立起能者上、平者讓、庸者下的幹部用人機制,褒獎那些埋頭苦幹、狠抓落實的幹部,教育和調整那些只尚空談、不幹實事的幹部,問責那些弄虛作假、失職瀆職造成重大損失和嚴重後果的幹部,努力營造崇尚實幹、恪盡職守、勇於奉獻的良好氛圍,引導和激勵各級幹部把精力集中到幹實事上,把本領施展到抓落實上,把智慧用到謀發展上,少做表面文章,多做群眾滿意的實事好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