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點試驗中存在的問題
文章指出,農村土地制度改革三項試點工作在取得顯著成效的同時,也存在一些問題和不足,需要引起重視。
一是基礎性工作有待進一步加強。試點地區對於農村土地確權登記發證、村莊規劃等基礎性工作進行了大量投入,為試點工作的開展提供了保證,但基礎工作仍顯薄弱。農村集體土地確權頒證率較低、村莊規劃和村級土地利用規劃尚不健全、村級土地利用規劃與相關規劃融合程度不高、零星集體建設用地調整入市因規劃問題無法落地等問題在試點地區不同程度的存在。
二是改革推進不平衡問題比較突出。從面上來看,集體建設用地入市改革進展較為順利,試點效果最為明顯,土地徵收和宅基地制度改革相對滯後,三塊地改革的聯動效應尚未顯現。從點上來看,三項改革試點樣本分布不夠均衡,土地徵收制度改革試點相對不足,集體建設用地入市項目大多集中在東部發達地區。從內容上來看,平衡國家、集體、個人三者之間收益的有效辦法還不夠多;宅基地“三權分置”的探索和實踐還不夠充分;為經濟社會發展、農村新產業新業態發展提供支撐的能力尚顯不足。
三是一些試點地區相關配套制度不夠完善。一些試點地區行政法規、部門規章、規範性文件與改革要求不符,一些試點缺少配套制度支撐。如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辦理規劃許可、建設施工許可等存在制度障礙,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商業項目房屋的分割登記、分拆銷售沒有具體實施細則,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財稅征管等相關稅費政策有待明確。
進一步深化改革的政策建議
文章認為,前期試點取得了明顯的成績,進一步深化農村土地制度改革,應以漸進性、市場化為基本取向,牢牢掌握幾個關鍵落點,著眼長遠進行系統性重構。
一是夯實基礎性工作。加快推進與改革試點密切相關的土地調查、確權登記、規劃編制等基礎工作。加強對鎮村兩級規劃編制的指導監督,探索農村規劃多規融合,允許試點地區在一定範圍內調整規劃,保障村規劃編制經費。加快推進“房地一體”的農村集體建設用地確權登記頒證工作,本著“尊重歷史、面向現實”的原則出台更為寬鬆的確權登記發證政策,妥善解決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和宅基地歷史遺留問題。
二是進一步深化改革。加大統籌協調推進力度,增強改革的整體性、系統性、協同性,釋放改革聯動效應;抓好已出台改革措施的落實,加快從定制度、試制度,到形成可複制、可推廣的制度步伐;建立試點政策的延續機制,做好試點到期後的法律銜接,解除試點地區改革探索中的後顧之憂。
三是加強部門合作、凝聚改革合力。加強頂層設計,系統化、集成化推進改革,做好與戶籍、財稅、社保、金融等相關領域改革的銜接配套,增強改革的耦合性,強化相關領域支撐合力;加強對基層幹部、廣大群眾的宣傳引導,真正激發改革的原動力、實現改革的持久力。
四是總結試點經驗、加快立法進程。進一步做好試點經驗和成效的總結提煉工作,把豐富的改革實踐轉化成“可複制、可推廣”的制度性成果,為面上推廣和修法提供實踐支撐和制度基礎;根據《土地管理法》修改進程,針對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具體規則、土地增值收益分配等問題,提前謀劃、研究制訂專項制度,待《土地管理法》修改完成後,及時出台配套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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