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教成委員建議,建立個稅“起徵點”的動態調整機制,根據社會發展和人民收入變化需求,確保稅負順應經濟發展大勢動態合理調節。全國人大代表顔寶玲則提出,考慮到全國各地經濟發展差異,建議不宜在個稅徵收標準上實行“一刀切”,應按地區發展水平細化各地的起徵點和稅率。
“法律出台了,如果細則沒跟上,會產生一些誤讀”
分組審議中,最受關注的是此次修法的新亮點——專項附加扣除。
決定草案明確,專項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繼續教育、大病醫療、住房貸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贍養老人等支出,具體範圍、標準和實施步驟由國務院確定,並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備案。
全國人大財政經濟委員會副主任委員劉新華說, 相比草案一審稿,決定草案一個很重要變化,是對專項附加扣除的提出和實施整體流程作出法定安排,這既符合國際慣例,也符合稅收法定原則。
“商業化教育是否可以扣稅?”“子女出國費用能否抵扣?”“買房貸款利息如何申報抵扣?”包信和委員拋出一系列問題說:“法律出台了,如果細則沒跟上,會產生一些誤讀。”他建議,法律通過出台的同時,國務院應盡早公布細則,確保稅法平穩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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