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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標準地”改革撬動高質量發展
http://www.crntt.hk   2018-08-16 09:38:45
  中評社北京8月16日電/土地摘牌到拿到施工許可證僅用時26天,全程“最多跑一次”,部分費用政府“買單”,從事智能家居產品生產的浙江諸暨店口人李雲海沒有想到,和8年前第一個投資項目相比,第二個項目在店口的落地竟然如此快捷便利。

  新華社報道,李雲海的經歷是浙江省積極推進“標準地”改革的一個縮影。作為深化資源要素配置市場化改革的重要抓手,浙江大地上興起的“標準地”改革為撬動高質量發展奠定了基礎,推動政府從簡政放權到全面創新,不斷營造良好營商環境。

  “企業拿地找市場不找市長”

  所謂“標準地”,是指在完成區域評估基礎上,帶著容積率、固定資產投資強度、畝均稅收、單位能耗標準、單位排放標準等至少五項基本指標進行出讓的國有建設用地。國有建設用地帶著指標出讓並非新鮮事,但能耗標準、環境標準、產出標準等則是在“標準地”改革中首次亮相。

  “8年前的項目從摘牌到開工建設整整花了一年半,不瞞你說我是磨破了嘴皮跑斷了腿。”李雲海用高效、省心、減負三個關鍵詞來形容這一轉變,“以前是企業跑,現在政府跑,企業拿地找市場不找市長。”

  工業企業投資項目用地配置不夠精准,行政審批等環節耗時費力效率不高,一直為項目投資者詬病。2017年8月,作為浙江省首個企業投資項目承諾制改革試點的德清縣,勇當第一個“吃螃蟹”的人,通過“標準地”制度實施讓企業投資項目實現“最多跑一次”。

  浙北的德清縣高新區,2017年9月底拍出的浙江省首宗“標準地”上,一座科技創業園正在拔節“生長”。

  在“標準地”改革中,企業通過對標競價,按照約定條件取得出讓土地,可選擇常規審批或承諾制審批。對選擇常規審批的項目實行“一窗服務”。對選擇承諾制審批的項目,由相關部門制定項目具體標準和條件,企業書面承諾並經公示後,審批部門做出許可決定,企業可以開工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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