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6月9日電/健全容錯安排和風險緩釋機制,增強敢貸的信心;強化正向激勵和評估考核,激發願貸的動力;做好資金保障和渠道建設,夯實能貸的基礎;推動科技賦能和產品創新,提升會貸的水平……近日,央行印發《關於推動建立金融服務小微企業敢貸願貸能貸會貸長效機制的通知》,提出一條條有針對性、實打實的舉措,著力提升金融機構服務小微企業的意願、能力和可持續性,助力穩市場主體、穩就業創業、穩經濟增長。
小微企業是發展的生力軍、就業的主渠道、創新的重要載體。近年來,金融系統堅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自覺提高政治站位,服務小微企業取得積極成效。不過,金融機構仍然存在內生動力不足、外部激勵約束作用發揮不充分,從而“懼貸”“惜貸”等問題。針對此,《通知》從制約金融機構放貸的因素入手,按照市場化原則,進一步深化小微企業金融服務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加快建立長效機制。
建立長效機制,具有緊迫性和重要性。一方面,今年以來,面對疫情反覆和經濟下行雙重衝擊,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普遍存在困難,為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紓困解難迫在眉睫。另一方面,長效機制可以平衡好增加信貸投放、優化信貸結構和防控信貸風險的關係,可以進一步調動金融機構積極性,更好地引導銀行持續增加貸款,促進小微企業融資增量、擴面、降價,支持小微企業紓困發展,從而穩定宏觀經濟大盤,助力經濟高質量發展。
建立長效機制,應標本兼治、綜合施策。要從體制機制、基礎設施、產品服務、考核激勵等方面採取針對性措施。比如,要加大對商業銀行特別是中小銀行的正向激勵,通過定向降准及再貸款、再貼現等專項支持,提升小微金融服務供給水平。再如,要發揮金融科技的作用,鼓勵互聯網銀行、互聯網消費金融公司等機構創新面向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的產品和服務,探索數字小微金融服務新模式。同時,加快建設全國統一的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地方政府要建設好區域性信用信息服務平台,鼓勵百行征信等機構盡快推出小微企業征信報告,緩解信息不對稱帶來的問題。
應當看到,金融機構基層組織和一線員工是小微金融服務的關鍵一環。應進一步明確小微信貸業務職責邊界並優化操作流程,建立起真正有效的盡職免責和容錯糾錯機制。祗有這樣,才能減少基層組織和一線員工服務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的顧慮和壓力,變“拒貸”“懼貸”為“願貸”“敢貸”。對中小銀行,應在貨幣政策、資本補充、資產處置等方面採取更多的差別化支持措施,支持中小銀行穩健可持續發展,鼓勵中小銀行更好地發揮體制機制靈活、貼近市場和客戶等優勢,“門當戶對”地服務好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
解決問題,當有長遠眼光。目前,緩解小微企業融資難問題,應從追求規模和速度轉向追求質量和效能,應通過建立金融服務小微企業敢貸願貸能貸會貸長效機制,優化小微金融服務生態,提高金融服務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的有效性、精準性。下一步,金融系統應加快落實穩經濟一攬子措施,努力打通長效機制落地的“最後一公里”,切實提升小微金融服務質效,支持小微企業紓困發展,助力通過穩市場主體來穩增長保就業保基本民生。
來源:經濟日報 作者:姚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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