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市場研究機構分析,未來可能出現3種注資方式,一是發行專項債後,由地方政府注資給中小銀行;二是地方政府以專項債資金認購可轉換債,中小銀行再以可轉債轉股來補充核心一級資本;三是由地方政府和社會資本共同為中小銀行注資。
值得注意的是,一直以來,地方政府專項債的最大買方和分銷渠道也是商業銀行,用這部分資金向銀行注資,要避免出現資金體內循環的問題。對此,國務院常務會議明確,要壓實地方政府屬地責任、銀行及股東主體責任、金融管理部門監管責任,在全面清產核資、排查風險並依法依規嚴肅問責的前提下,一行一策穩妥推進補充資本金。
專家建議,要對專項債合理補充資本金建立市場化的到期及時退出機制,嚴防道德風險。溫彬表示,可轉債一般是5年的期限,未來可能還是以市場化的方式退出。此次儘管降低了可轉債的發行門檻,中小銀行資本金壓力或得到緩解,但長遠來看,推動完善中小銀行的公司治理,提高服務企業質效才是治本之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