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9月4日電/近日,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加快發展流通促進商業消費的意見》,從創新流通發展、培育消費熱點、深化“放管服”改革、強化財稅金融支持、優化市場流通環境等五個方面,提出了20條穩定消費預期、提振消費信心的政策措施,以改善民生為導向進一步激發社會消費潛力,有效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
經濟參考報發表經濟學博士陳濤文章表示,中國消費潛力巨大。改革開放以來,中國社會財富規模迅速增加,家庭消費能力和消費意願也顯著增強。2019年1月至7月,中國鄉村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增長9%,超過城鎮0.8個百分點。事實上,消費對中國經濟增長的拉動作用也日趨加大。2008年國際金融危機以來,中國最終消費支出占GDP的比重連續8年上升。2019年上半年,消費對經濟增長的貢獻率為60.1%,拉動經濟增長3.8個百分點。
但同時也要看到,目前仍存在制約消費潛力進一步釋放的因素。一是商品供求關係有待進一步優化。國內商品的質量和價格關係,難以完全符合中等收入家庭對高品質商品性價比的界定,要麼相同產品海外價格有顯著優勢,要麼國內只提供低品級商品,導致近年來中國跨境電商需求增長強勁。二是消費體驗仍有較大提升空間。三是時空錯配明顯反差。假期無疑是當前中國家庭消費潛力釋放的重要窗口,但假期消費明顯過於集中,特別是旅遊衍生的住宿、交通、觀光和購物等消費活動,因為人流巨大而明顯降低了消費滿意度,甚至還不時有侵權事件發生。四是過度超前消費存在潛在風險。消費金融健康發展要以理性消費為前提,否則易引發金融風險集聚,也會給相關家庭和個人帶來沉重壓力和負擔。五是投入不足抑制消費釋放。過去相當長時間內中國經濟增長主要依靠出口和投資來拉動,消費對經濟增長的支撐作用並不明顯,而消費基礎設施建設見效慢,行政管理成本高,責任壓力十分巨大,導致地方政府在消費上投入不足,明顯抑制了消費潛力釋放。
文章指出,這些制約因素的存在,既不利於中國社會消費潛力釋放,也影響民生改善。民生,簡單地說,就是與人民群眾生活密切相關的事情,主要表現在吃穿住行、養老就醫子女教育等生活必需上,這也是人民群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消費既是生產的最終目的和動力,也是人民對美好生活需要的直接體現。因此,為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必須要以改善民生為導向,進一步激發消費潛力。地方政府要在消費基礎設施建設、消費市場有效管理和消費權益保護保障上,結合實際,精准發力,努力擴大公共消費產品供給,健全完善消費市場制度和環境。消費市場要切中消費熱點趨勢、消費升級脈絡,增加養老、托幼、教育、健康等領域優質供給,拓展“互聯網+生活服務”,做到精准提供性價比高的商品與服務,努力提升消費滿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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